記得老爸答應Glen娶我前,說了兩個要求,
1.要先在臺北買房子
2.我不要我女兒移民去美國,這樣我就沒辦法常常見到他了。
Glen當時很阿沙力的答應了,也就這樣開啟了他兩年來來回回臺灣的生活~~
老實說,這兩年以來,我還蠻享受這種小別勝新婚的感覺,自由又甜蜜!
但沒想到兩年後,我還是走上了移民這條路,畢竟身為老婆,不能一直這麼自私的堅持下去,結婚不就是為了要組織一個完整又甜蜜的家嗎!?
去年八月,我到芝加哥跟Glen生活了一個月後,發現美國的日子,雖然沈悶,沒有臺灣多采多姿,但是我竟然很適應這種寧靜的生活,當下我們就開始討論辦移民手續!!
大家好像都找移民律師代辦,Glen也詢問了幾家移民代辦中心,但是在詢問後,
他竟對我說:『唉唷!不用找移民律師啦!我又不是看不懂英文,我的英文搞不好都比他們好哩!我幫你辦就好!相信我!』
原來是代辦費之高,令節儉成性的Glen卻步~~
好吧!身為老婆怎麼能不信任老公的能力呢!就交給你吧!省你的錢也就是省我的錢囉!^^
不過卻沒想到,移民手續的複雜度,超乎我們想像(應該說超乎GLEN想像,因為面對這麼多艱澀的英文文件申請手續,我實在一點忙也幫不上......),
首先,我有兩個選擇:留在美國辦或者回臺灣辦。
我當時的選擇是回臺灣辦,因為可以繼續完成我的論文外,也可以多點時間跟家人相處,所以就按照原定的計畫回臺灣!
為了建立良好出入境記錄,Glen在我到達臺灣後,去年十月才將第一份申請文件寄到NVC,接著就是漫長的等待了~~
緊接下來一來一往的繁複文件往返,實在令人煩躁不已,而且每一個步驟的申請文件都要小心謹慎,
時間、地點、內容,完全不能有任何出入,美國是個重視誠實與信用的國家,一旦有編造或說謊的行為被發現,一輩子都會有黑色記錄,
婆婆也耳提面命,要我們每份文件都要有備份,時間地點都要詳實記錄,不可以有任何閃失,以免後患無窮!
所以Glen每填完一份文件,都會mail給姊姊double check才安心!(沒辦法囉!為了要省律師費,只好辛苦點囉!>.<)
隨著日子一天天的過去,一直沒有接到美國移民局的通知,Glen開始緊張起來了,他好擔心我的簽證無法通過!
於是Glen開始電話轟炸NVC,一直打電話問他問題,確保我們的每個步驟都是正確的、資料也都合乎標準。
經由NVC通知,所有的Glen寄去的申請文件都OK後,就開始進行我的部分了!
因為我人在台灣,所以NVC最後會要求我到AIT進行移民面談,但是在那之前我要先準備好所有資料,
包括:良民證、出生證明書、5*5照片、結婚證書、DS-230
光準備好以上東西,就讓我忙了好幾天,尤其是出生證明書還要到高雄戶政事務所申請(還好他同意我可以用郵寄申請,不然真的要下高雄一趟了!!),
而填寫DS-230的表格也讓我們兩個吵了好幾次,因為裡面密密麻麻的英文,對Glen來說很簡單,可是卻讓我頭痛得不得了。
我每次只要一問他英文問題,他就一副"拜託!那麼簡單也不會"的表情,實在令自尊心極高的我感到不悅!
忍不住發飆大喊老娘不去你那臭美國了!!然後上演過幾場要把DS-230撕毀或丟棄的戲碼.....還好,感謝老天爺,這一切都在我發過幾次脾氣的情況下,順利完成了!
我在5月底將所有準備文件先寄到夏威夷給姊姊檢查後,再請姊姊從夏威夷寄給NVC,接著又是一段等待時間了!
急性子的老公怎麼可能默默的等下去呢?七月又開始電話轟炸NVC,詢問我的移民進度,
直到NVC表示八月會通知我面談後,才開心的打電話要我放心!!(拜託~明明就是他一個人在窮擔心)
拉哩拉渣的記錄了一堆,今天先到這吧!接下來的體檢與AIT面談經驗,等有空再寫囉!^^